董事會
保良局董事會由11至20名總理組成,以選舉方式產生。董事會每月舉行一次會議,就保良局各項重要政策及服務的推展作出決定。 董事會下設委員會,一般由主席或副主席擔任主任委員,其他委員由當屆董事會成員出任,定期與行政總監及部門高級職員舉行會議,商討局務運作及政策。
主席
馬清楠律師太平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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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何超鳳女士
林潞先生
陳正欣博士
陳黎惠蓮女士
龐董晶怡女士
總理
李何芷韻女士
譚毓楨小姐
顧東華先生
鄧宣宏雁博士
何猷亨先生
林承毅先生
陳健文太平紳士
郭浩泉先生
廖偉芬小姐
湯振傑先生
顏肇臻先生
何許頴嘉女士
馬蔡加敏女士
伍穎梅太平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