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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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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疑問

社會服務

臨床心理服務旨在預防及處理各種情緒、思維困擾及行為失常,例如過份憂慮、恐懼、抑鬱、飲食失調、發展遲緩、性格障礙、思覺失調、濫用藥物、因疾病或創傷 引發的情緒困擾及適應問題等。臨床心理學家亦會協助不同年齡及階層的人士處理人生階段常遇上的成長困惑、感情挫折、人際關係問題、家庭問題及工作壓力等。 臨床心理學家促進心理健康、協助失衡者重返成長正軌。

保良局學生輔導服務為學前教育、小學及中學的學生提供全面而多元化的輔導及支援服務,並且為學生、家長及學校建立一個良好的溝通平台,共同協助學生發揮潛能及提升抗逆力,跨越成長中的挑戰。
 

駐校社工所接觸的學生並不是有嚴重問題,因為每個人在成長階段中,必定會遇到生理、心理、家庭及朋友上不同的適應或困難,駐校社工會透過個別面談、小組及活動去協助學生處理這些適應及困難,從而建立正確的價值觀。所以,當有駐校社工接觸大家時,不需要太擔心或避忌。

申請入住保良局,需經社會福利署或非政府社會服務機構,安排於社會福利署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中央轉介系統或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輪候; 一般寄養服務需經中央寄養輪候轉介; 不可由家屬直接交保良局。

為使教師能更妥善照顧個別幼兒,一般來說,本局轄下的幼稚園暨幼兒園的師生比例約為1:11或以下。

本局轄下育嬰園、幼稚園暨幼兒園及特殊幼兒中心,全年除星期日、公眾假期、家長日及教師發展日外,其他時間均照常服務,沒有暑假或新年假期。

 

幼兒服務

 

步行訓練以及運動訓練只是物理治療師的部分工作,物理治療師會對服務使用者身體機能作出詳細評估,確定治療目標,目標可以包括痛症處理,身體四肢活動能力 改善,心肺功能改善,站立及步行能力改善等,並透過不同的物理方法(冷熱療法,電療法,水療,運動療法,手力治療)去達致目標,並在過程中不斷進行評估及 檢討以切合當時服務使用者需要,除此以外,物理治療師亦會進行照顧者訓練,讓照顧者(職員或家人)能更有效地照顧服務使用者的日常生活,同時亦會因應不同 情況而按需要進行其他專業轉介。

子女踏入青春期,由於自我意識及求知慾增強,開始變得想擺脫父母的監管,喜歡與朋輩為伴,加上互聯網的資訊發達,對於社會經驗不足的青少年,很容易受周圍 環境的影響,並出現過份沉迷的現象。家長處理子女的行為或情緒問題時,宜持友善態度,並選擇適當的時候向子女了解他們的喜好,避免激出子女的反叛情緒,阻礙有效的溝通。
 

子女面對的成長問題繁多及複雜,除了一般成長適應問題外,還有其他困擾,如精神/情緒病、濫藥、校園/網上欺凌、援交及隱蔽青年等,並不是一時三刻可以解決,父母與子女建立有效溝通橋樑只是第一步。父母除了付出關愛及耐性外,亦可以找駐校社工或班主任查詢,共同扶助青少年成長。

保良局之住宿服務主要為缺乏家庭妥善照顧之兒童/青少年而設,年齡由0歲至18歲,其服務使用者大部份均有家人。

本局轄下育嬰園的月費由社會福利署批核,每年作調整。提供奶粉、床墊、被褥等,並無其他雜費,家長有需要可向學生資助辦事處申請學費資助,詳情請向個別園校查詢。
 

而本局幼稚園暨幼兒園的學費全年12期,學費由教育局批核,免費提供書包、園服、床墊、被褥、及練習簿等,並無其他雜費,詳情請向個別園校查詢。家長可向學生資助辦事處申請繳費資助。轄下園校全屬私立非牟利性質,獲教育局資助及參加學券計劃。

 

索取申請表格

 

幼兒服務

 

服務單位一覽表

 

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

延展照顧計劃沒有基本收費,部份外出活動按本局政策收費。

每一個成長階對兒童的成長非常重要。有見及此,保良局學生輔導服務自2007年起在幼兒學校推行駐校輔導及家長教育服務,透過家長主動接觸或由校方轉介, 社工可跟進有需要的家庭,按其需要作情緒支援及提供輔導。除此之外,社工會為家長舉辦不同講座或工作坊,主題如「培育幼兒的情緒智能」、「幫助幼兒適應學 校生活」和「家長茶座-子女管教工作坊」等。希望有助家長掌握更多管教子女的知識和技巧,並讓家長共同分享,互相支持。

可以。但是申請人如欲獲得學費資助,必先申請學前教育學券計劃。若學券額不足以支付學費的全數,而申請人家庭有經濟需要,可考慮在稍後時間再申請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以彌補學券資助的不足。

(資料來源:教育局)
 

http://www.edb.gov.hk/index.aspx?langno=2&nodeID=5792#PEVS

TEST

職業康復服務單位學員並非保良局僱員,但會按其工作量及工作表現會獲發訓練津貼及按其考勤獲發獎勵金。

為保持住宿學員與家人之關係,中心鼓勵學員定時回家渡假共聚天倫。

所有政府資助的復康服務包括保良局特殊幼兒中心暨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須經由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作轉介。有特殊需要的幼兒可經由社工或康復服 務單位的工作人員轉介至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轉介系統。家長可前往有關醫務社會服務部或區內的家庭服務中心,申請透過「中央轉介系統」辦理轉介手續。詳情可 向本局中心查詢或參考「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弱能兒童學前服務系統程序指引(2006年12月)」
(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rehab/sub_practicegu/)。
 

特殊幼兒中心收費按社署指示收取,現時每月費用為$354,沒 有 額 外 費 用 。
 

特殊幼兒中心暨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

 

此外,本局亦有不同形式的特殊教育及訓練服務,家長可致電2479 1901查詢。

失智症徵狀包括:
 

  • 記憶力日漸衰退,影響日常生活起居活動。
  • 處理熟悉的事情感到困難。
  • 語言表達或理解出現困難。
  • 對時間、地點及人物感到混淆。
  • 判斷力減退。
  • 思考及計算方面有困難。
  • 常把東西亂放在不適當的地方。
  • 情緒及行為變得變幻無常。
  • 性格轉變。
  • 失去做事的主動性。

如長者出現以上徵狀,他們可能已患上失智症,應儘速尋求醫生的診斷。

<參考—香港老年痴呆症協會— http://www.hkada.org.hk/ecmanage/page15.php >

<參考—賽馬會耆智園—認識痴呆症系列

「職業治療」之「職業」意指為每人在生活上扮演不同角色的一切活動;倘若生命中於某時段的角色活動因病變或意外遭破壞,那麽職業治療師便以有目的之活動作 評估及分析,又挑選具治療性之日常活動作治療媒介或訓練,讓傷患者達致他們最佳的角色狀態。故此,職業治療是一項以活動為媒介去幫助不同年齡的傷患者,防 止、減少或克服各類殘障的一個專職治療服務。
 

而「職業病」則指已被認定為與工作時暴露於物理、化學、生物或精神因素有明確或強烈關係的疾病,而這些環境因素是導致該疾病的顯著及必須成因,例如 矽肺病、石棉沉著病、職業性失聰等等。從以上職業病的定義來說,職業治療與職業病的成因及治療無任何直接關係,但病者的剩餘能力若未能應付日常生活的話, 職業治療師會予以協助。
 

若從與工作有關的疾病來看的話,如工作環境因素可能是該疾病的成因之一,例如重覆動作所導致的足底筋膜炎、膝骨關節炎、肩周炎等等,則職業治療師會介入其中,與其他醫護專業一起參與治療過程。

家長如欲參加學券計劃,須先為子女申請學前教育學券計劃資格評估。若學童被評為合資格參加學券計劃,學生資助辦事處(學資處)會發一張學前教育學券計劃資 格證明書給學童。家長只要向學童入讀的合資格本地非牟利幼稚園出示證明書的正本,幼稚園便可憑證明書向教育局兌現學券,用作家長的學費資助。
(資料來源:教育局)
 

    http://www.edb.gov.hk/index.aspx?langno=2&nodeID=5792#PEVS

 

   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

  • 初生至2歲嬰兒:日間育嬰園

    家長於嬰兒出生前或後,親臨報名或下載報名表格,直接交回嬰園,詳情請向本局個別育嬰園查詢。

  • 2至6歲幼兒:幼稚園暨幼兒園
    幼兒年齡足12個月可申請,家長可攜同幼兒及幼兒身份證明文件親臨報名或下載報名表格,直接交回該園校,詳情請向本局個別園校查詢。

    索取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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